关于做好进辽施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pdf
我省各进辽施工企业:
随着辽宁省疫情防控的逐步解封,各企业开始准备复工复产工作,但防控工作还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项目复工期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安全复工,各进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辽宁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复工与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部署。所有工地复工前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防控体系,落实卫生防控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应提前规划复工计划,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备好防 疫物资,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前规划好返工人员按政府规定隔离留观 14 天的措施,经分公司审查符合要求,再报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各项目部应安排 1 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专职防疫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
二、企业内部实行闭环管理。建立以部门、科室、班组为最小的防疫单元,按照工地入口、施工区、生活区、卫生间、食堂及废物处理场地、公共空间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提倡实行员工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的人员直接接触。
三、加强员工管理。做好常态化管理,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和登记,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对厨师、保洁等重点人群实时管理。
四、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采购储备防护口罩、洗手液、测温仪、一次性手套、防护服、消毒液等物资;防疫物资要做到合理分配和使用,减少消耗,用过后应集中处理。
五、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各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东北办事处
2022 年 4 月 20 日 |